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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当天下午 13:30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四、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3月 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股东在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可以超过 3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超出 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另外的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2025年 3月 26日(星期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5年 3月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 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一)截止 2025年 3月 21日(星期五)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到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宣布股东大会开始,会议登记终止;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股份变动,自前次工商变更登记至 2024年12月 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 34,014股,故股份总数由 541,770,233股增加至541,804,247股,注册资本由 541,770,233元变更为 541,804,247元。依据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营业范围拟增加“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 7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3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0,000.00万元,发行期限 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0号文同意,公司这次发行的 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年8月 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佳力转债”,债券代码“11359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佳力转债”自 2021年 2月 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佳力转债”尚处于转股期,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转股股数为 202,173股,其中,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转股数量为 168,159股,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转股数量为 34,014股。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营业范围拟增加“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营业范围是:开发、生产各种空调、制冷设备及机房环境一体化工程设备等、数据中心微模块系统、机柜、通道封闭、智能管理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不间断电源及电池系统、机房系统等,并对以上产品做安装、维修、备件供应及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上述领域软、硬件系统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房电子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与施工(工程类凭相关资质证书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各种空调、制冷设备及机房环境一体化工程设备等、数据中心微模块系统、机柜、通道封闭、智能管理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不间断电源及电池系统、机房系统等,并对以上产品来安装、维修、备件供应及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上述领域软、硬件系统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施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房电子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与施工、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工程类凭相关资质证书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是:开发、生产各种空调、制冷 设备及机房环境一体化工程设备等、 数据中心微模块系统、机柜、通道封 闭、智能管理监控系统、供配电系 统、不间断电源及电池系统、机房系 统等,并对以上产品进行安装、维 修、备件供应及技术服务;销售自产 产品;上述领域软、硬件系统的设计 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的 设计与施工、机电设施安装工程的设 计与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 工、机房电子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 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 成的设计与施工(工程类凭相关资质 证书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是:开发、生产各种空调、制冷 设备及机房环境一体化工程设备等、 数据中心微模块系统、机柜、通道封 闭、智能管理监控系统、供配电系 统、不间断电源及电池系统、机房系 统等,并对以上产品进行安装、维 修、备件供应及技术服务;销售自产 产品;上述领域软、硬件系统的设计 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的 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 计与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 工、机房电子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 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 成的设计与施工、货物进出口和技术 进出口(工程类凭相关资质证书从事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4,177.023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4,180.424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最终营业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