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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供热温度该不该提升?

发布日期:2024-05-26 22:41:22作者: 工程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省政协委员联名建议:22℃行不行?省住建厅:提高温度会增加供热成本17日,长春市召开冬季水电气热供应保障大会。会上,长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的一句话被淹没在会议的消息稿中,没有被放在显著的位置。这

  17日,长春市召开冬季水电气热供应保障大会。会上,长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的一句话被淹没在会议的消息稿中,没有被放在显著的位置。

  这句话就是:长春市今冬热企要努力实现“达标供热”向“舒适性供热”的转变。

  “像我这上了岁数的人,早早的就把薄棉袄和薄棉裤穿上了。”长春市民徐女士说,她今年58岁。由于今年冷的早,过了“十一”,她就穿厚了些。

  她记得,10月16日那天,长春最高气温就是18℃。穿这些在屋里,太阳照进屋里后,暖和一些;暖气来了的线℃,“那就得捂厚一些了,人呆时间长了,就冷嗖嗖的”。

  中国吉林网记者也从天气网上找到专门介绍18℃穿什么的页面。据介绍,18℃的天气在东北等地区10月初就出现了,比如长春、吉林、哈尔滨等地。

  对于穿什么,“薄棉外套”、“保暖内衣”、“毛线帽”、“围脖”及“棉帽子”等成了标配。

  “对于咱长春人来说,乃至东北人来说,18℃就有比较冷的感觉了。”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业务总顾问丁春生说,至少得穿厚一点的毛衣或绒衣,才会感受到舒服一些。尤其对于抵御寒冷能力差一些的老人和孩子这些群体来说,较长时间内呆在18℃的环境中就会感觉冷、不舒服。

  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很多人都想知道答案。这个18℃的供热达标温度,到底是咋定下来的。

  中国吉林网记者查阅资料发现,1996年公布施行的《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并未对供暖期间居民居室平均温度最低标准做明确规定。

  2004年3月31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供暖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能低于18℃;低于18℃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

  三年后,长春市明确执行了这个标准。2007年,长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住宅供暖室内主要房间(卧室、起居室)温度昼夜平均不能低于18℃”。

  2015年,这个办法进行了修正,但18℃没有变化,只是调整到了办法的第十五条。

  “我们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24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长春市公用局得到上述答复。

  中国吉林网记者查询到,国家标准GB500192003《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集中供暖的标准室内温度为18℃2℃。

  长春市17日召开的冬季水电气热供应保障大会提出,长春市今冬热企要努力实现“达标供热”向“舒适性供热”的转变。

  对于这个“转变”,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人也给出了解释:依规定,长春市的供暖达标温度为18℃,但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慢慢变得高。热企从“达标供热”向“舒适性供热”的转变,具体标准为提高2℃左右。

  丁春生认为,20℃~25℃之间都更适合居住,21℃~22℃最好。他认为,供暖期,过高过低的室温不仅容易诱发心脏疾病,还容易让人患上感冒等呼吸道疾病。

  对于“舒适性供热”,长春市公用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一些供热企业目前已经向社会承诺,保证“舒适供热”!

  诸如,长春市供热集团就明白准确地提出,将提高供热质量作为今冬供热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适应热客户的真实需求,努力实现“达标供热”向“舒适性供热”转变。

  “看似简单的2℃,但要做到,却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采访中,有热企生产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他解释,先从热源来看,热电联产部分由热电厂提供热源,这就需要热电厂提高出水的温度,如不提高,就无法达到标准。有些时候,热电厂受供热能力限制,出水的温度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温度,自然也就不足以满足需求。

  还有,就是燃煤。由于各家热企用煤产地不一样,质量不一样,产生的热量也不一样。如果提高标准,势必会增加燃煤的燃烧量。至于能多烧多少煤?目前,还没有个具体的测算。

  还要看看热消耗。由于管网新旧不同,导致热在传输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消耗出现。老管网,由于管网老旧,进而会出现跑冒滴漏的情况,导致热消耗大,影响居民家的供热质量。再有,热力管网的粗细、保温情况,热水在管道内部循环畅通度等都会影响到供暖效果,老化的、流通不畅的供热系统效果肯定要差一些。另外,供热是一张网,每个区域、每条支线都是不一样的,都需要不同的调节,来实现供热要达到的标准。标准调整了,整个热网的有关技术参数也要跟着调整。

  还涉及到房屋的品质。在供相同热量条件下,做了暖房子的,就比没做暖房子的要高。还有,就是房子所处的位置,是否处于供热管网的末端,尽管是统一供热,处于末端的住户家里温度还是相对低一些。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供热能力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超负荷供热。如果超负荷供热,想舒适性供热就困难了。如果是正常负荷之内,哪怕管网的管径很小,通过提高热力也能达到需求。

  “目前,这个成本我们还无法核算,具体的还得到本采暖期结束。”25日,中国吉林网记者向长春市供热集团了解实施“舒适性供热”将给公司能够带来的成本增加,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这个数据暂时还无法给出。

  那增加1℃的温度,到底能增加多大的成本?25日,中国吉林网记者正常采访长春市多个热企给出了一个大概的数字:每平方米1元左右。

  那意味着,供热要提高2℃的温度,供热成本就要增加2元左右。而今年长春市预计开栓面积1.85亿平方米。如果都提高2℃的线亿元。

  “这是个理想化的数字。”采访中,有供热的人说,这不是强制性要求,也代表着并不是所有的热企都会增加这部分成本。再有,长春市包括吉林省实施多年的暖房子工程,也为居民增加3~5度的温度,这也使得居民家实际的供暖温度超过了18℃,甚至有的已达到“舒适性供热”。

  相较于长春市提出的提高室温2℃,早在今年的8月份,10位省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能不能把供热最低温度标准提高到22℃。

  这10位联名的省政协委员为冯堤、吴义春、蔡宏亮、崔亚平、孙会新、佟巨慧、李松柏、郭丽、辛伟红、孟琳娜,提出的是《关于提高吉林省供热最低温度标准,增进居民越冬舒适感的建议》。

  “吉林省的供热温度,以法的方式确定18℃,到现在已经是十二年一贯制!不知不觉中,孩子从学龄前已经都高中毕了业了!而室温还是没有变一变!”建议中,他们有着这样的感叹。

  他们建议,修改十二年前施行的《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中,第三章供热与用热第十五条“供热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能低于18℃”,为“供热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能低于22℃”。

  “我也关注到了长春市今冬对热企的要求,这就是一个有责任的体现。”省政协委员冯堤说。

  相对于长春提出的20℃,那他们提出的22℃是不是步子迈得大了一些?对这个问题,冯堤也有着考虑。

  他解释,之所以提22℃是基于他们调研的结果。通过实地调研,他们注意到:国家的相关规定为冬季民用建筑主要房间采暖温度16至24度,特殊空间如浴室和更衣室不低于25度;医学专家觉得,更适合人的居住温度为18至25度,而22度最好;再有民意对18度的反映低的意愿太强烈。

  “我们是建议法规的修改,那就要一步到位,体现法规的严肃性。”冯堤说,从目前来看,在长春大部分区域的实际供热室温已达到或超过20℃,这不是个难事。供热的难点,就在于老旧散小区的温度怎么样才能解决的问题。

  采访中,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省住建厅曾对10位省政协的联名建议进行了答复。

  “根据您的调研,居民住宅室温在22℃为最佳温度,我们也有同感。”省住建厅在答复中称,但是,若将提高居民室温标准依法写入《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却存在着法律和现实的障碍。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供热管理方面没有国家级的法律和法规,各省市制定的法规依据均为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定的相关规范、标准,如若改变需有相应的法律支撑。国家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第1.0.3规定: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一定要采取节能设计,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筑热工和暖通设计应将采暖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第3.0.2规定: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述规定:1、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应取18℃。

  根据长春市2003-2015年采暖期室外平均气温,在室温18℃的基础上,每增加1℃,供热量需多消耗约4%,折合每平方米供热成本增加0.93元。按照供热成本公开,依成本定价制度,此部分成本最终需热用户进行消化,势必增加用户的经济负担。

  我省2004年前建设的民用建筑,供热管网是按照使用户得到满足室温16℃的标准设计的。2010年,我省实施“暖房子”工程后,在外墙围护结构方面做了改造,散热量指标会降低,但也仅能保证提高室温3-4℃,在严寒期根本没办法满足室温22℃的要求。近几年,各地在城市建设方面快速的提升,地下空间已达到饱和状态,供热企业想改造供热管网,也仅能按照原管径进行更新改造,扩径的可能性很小。若依法明确居民用户室温标准为22℃,严寒期供热企业将没办法保证达标,势必产生供需之间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省政协委员们提出的是对法规的修改,但我们的上位法没有修改,这就没有了修改的依据。”26日,省住建厅相关处室人员表示,对于长春市的20℃,这是为了老百姓生活的更舒适些,作为“要求”提出来,是可以的。

  他表示,在给省政协委员们的答复中,已充分说明了我省在提高最低温度标准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但在实际供热中,我省大部分供热企业已超过了18℃的最低标准提供供热。

  “我们将仔细研究省住建厅给出的答复,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论证。”26日,省政协委员冯堤表示,目前已进入供热季,他们将进行进一步的调研论证,在省“两会”上,结合着省住建厅的答复,再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