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10-88029730 西安:029-89297850
建造单位收到建造工程竣工陈述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的单位进行竣工检验。
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资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称号、地址、时刻、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5)荫蔽工程在荫蔽前应由施工单位告诉有关单位做检验,并构成检验文件。